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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员参加全省教育系统线上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2021-11-16 08:55   安全保卫部 审核人:

院属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参加全省教育系统线上安全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二、培训内容

生命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教学实验安全、活动安全、防溺水、心理健康、学生欺凌和暴力以及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可能对师生造成伤害的安全威胁,通过教育培训做好预防,及时应对和处置。

三、培训方式

(一)电脑端。(教工)

登录山东省“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aq.sdsafeschool.gov.cn/),点击菜单“安全教育培训”,对照自己需要学习的课程表,选择具体科目即可进入该科目的学习。

(二)手机端。(教工及学生均可)

关注微信公众号“齐鲁安全学习”(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教职工点击底部菜单栏“安全管理”—“系统登录入口”—“安全教育培训”选择课程进行学习。

学生点击底部菜单栏“安全学习”,按照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后,选择课程学习。

四、培训分工

此次全省线上教育培训由安全保卫部总牵头,统筹全校学习组织推进工作,并负责教职员工账号的创建导入、督导教职工学习参与情况。

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账号创建导入,并组织学生开展学习;学生工作部负责督导各二级学院学生参与学习情况。

根据省厅工作进度安排,用户创建导入工作于11月19日前完成。请各部门指定一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加入工作群,方便工作沟通。

五、阶段步骤

本次线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自2021年11月上旬开始,至2022年1月2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请各单位按照阶段,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学习,确保参与率、合格率,系统将自动对每个学校的学习数据进行统计和排名,省教育厅将进行通报。

(一)第一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25日)。主要开展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心理健康、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等四个主题的线上教育培训课程40节。

(二)第二阶段(11月26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生命教育、心理健康、防欺凌、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六个主题的线上教育培训课程40节,线上教育培训课程数量达到80节。

(三)第三阶段(12月26日至2022年1月25日)。主要开展消防安全、心理健康、防欺凌、居家安全、活动安全、金融诈骗、家校共育等七个主题的线上教育培训课程40节,线上教育培训课程总数达到120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教育培训在防范化解学校各类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教育教学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专人负责,结合“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安全知识普及到每一名师生。

(二)严格培训时间。高校学生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要保证每学期8-10学时。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年参加线上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学校专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每年参加线上教育培训不少于32学时。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年度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学校将对安全教育培训参与人数、学习时长、参与率、合格率等数据实时督导、汇总,进行全校通报,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安全保卫部 张老师

附件:第一阶段课程安排表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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